关于评选2012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通知
2012-05-28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积极进取,引导毕业研究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北京市教委、团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1号)精神,按照研究生院《关于评选2012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通知》的要求,现对经济管理学院2012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工作进行安排如下:
一、 评选范围
我校正式在籍的全日制、非定向的应届硕、博士毕业生(延期毕业生仅限于因出国留学回国、休学后复学的正常在籍研究生);委托培养的毕业生不参评。
二、 评选条件
1.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
。
3. 学习认真刻苦,各门课程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取得一定的科研创新成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4.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 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以上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者,可优先推荐评选。
6. 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相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7. 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三、申报时间及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申报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同学请于2012年5月31日中午11:30之前提交如下材料:
2、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提交材料以纸质版为准,过时不再受理。
联系人:尹金辉副主任
联系电话:62736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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