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教师工作细则 (2016年1月修订版)
课程教学在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任课教师对保证课程教学的质量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为不断提高MBA教学质量,规范MBA教学管理,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任课教师选聘
1、教师任职资格:从本院聘请既有扎实理论知识又有实际操作经验的优秀老师担任。其中,博士、副教授的比例占90%,优秀教师的比例占10%。
2、校外聘请:从校外聘请于企业家、知名学者、各院校有教学与实践经验的优秀教师,比例大于30%。
3、遴选程序:由教师个人申请,MBA教育中心提出建议,院MBA指导委员会聘请。
4、每学期开学前由MBA教育中心发出任课通知书,明确其任课科目,时间安排及授课要求。
二、任课教师基本要求
1、MBA研究生任课教师要熟悉和了解MBA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以及MBA专业学位的特点和要求。
2、讲授课程的内容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结合MBA研究生的特点,在教学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案例教学是MBA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MBA教学的一个突出重点。任课教师要加强案例教学,并能深入实际,组织和指导MBA研究生编写实际案例。同时,任课教师应积极探索多种教学方法,以达到培养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3、认真总结国内外培养MBA的教学经验,努力探索、研究MBA教学方法,课程的讲授应注意系统性,启发性和实践性。
4、任课教师应重视MBA的教材建设,应在广泛比较国内外MBA教材的基础上,选用适宜的课程教材,并努力编写具有自己特色的课程教材。
5、任课教师重视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使用,结合所授课程的特点,努力研制CAI课件,并在教学中积极加以应用。
三、MBA任课教师注意事项
1、所有任课教师在每学期授课之前一周须将本课程的教学辅助大纲和电子课件(按MBA教育中心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交MBA秘书,提交后存档备案,由MBA秘书制作成统一格式教材发给授课班级学生,教师应保证授课计划的严格执行。同时,课程教学大纲需经MBA教学指导委员会、MBA教育中心、经济管理学院以及学院分党委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具体审批要求见下:
1.1 教学大纲政治立场明确,不含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内容;
1.2 教学大纲不涉及宗教信仰,无淫秽不当内容;
1.3 课程定位准确,教学目标与要求明确具体、符合学生实际情况;
1.4 课程大纲包含丰富的案例内容,以应用为主旨和特征构建教学内容,符合MBA专业的预期培养要求;
1.5 课程学时数分配合理。
2、任课教师应认真备课,按时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不随便调课、串课或找人代课,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上课或须短期离校者,须经MBA教育中心主任批准,报中心办公室备案,并做出妥善处理。
3、任课教师应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按全国MBA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规定,对缺课三分之一的学生,原则上不准参加考试,该门课必须重修。
4、任课教师在授课中要采用启发式与研讨式教学方法,授课内容要少而精,必须理论联系实际,注意实际应用,重视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及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多采用本行业的案例进行教学。
5、每门课要布置一定量作业、练习或案例分析。提倡作业形式新颖,注重培养学生能力,适当增加课堂讨论,使学生有更多的参与感。
6、任课教师应根据MBA研究生的具体情况,采取授课、自学、讨论等多种教学方式组织教学,但课堂教学必须占该门课总学时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7、课程考试应严格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教学大纲编写规范》中有关考试规则进行组织。课程考试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成绩评定包括笔试(或口试)、作业、课堂讨论、专题报告、案例分析等方面,学位课与必修课必须进行笔试(或口试),并按百分制计分。
8、每门课程考试,任课教师必须出A、B两套试题,经选定盖章后到指定场所打字印刷。
9、任课教师应严肃考核纪律,发现雷同卷者,应及时与MBA办公室沟通,视不同情况给予舞弊或重修重考处理。
10、考试结束一周内将成绩登记表连同试卷交MBA办公室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