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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质量管理,提升硕士研究生学位与培养质量,根据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中国农大校字【2012】1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经审议,决定对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论文实行预答辩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 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必须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者方可申请学位答辩。不申请学位、只申请毕业答辩的研究生,不参加预答辩,按学院申请毕业答辩的程序执行。

第二条 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春季学期论文预答辩在当年的3月中旬之前,秋季学期论文预答辩在当年的9月中旬之前。

第三条 拟申请学位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应按学院规定时间提交学位论文题目,且于毕业学期的第一周提交符合预答辩要求的论文。

第四条 学院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预答辩专家组。答辩专家组由3位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研究生指导老师不能作为预答辩专家组成员。

第五条 预答辩研究生就论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研究结论等向专家进行汇报,时间不少于15分钟。

第六条 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或建议,预答辩研究生修改与完善论文,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论文修改意见或建议的详实书面答复文档。逾期未提交或答复不详实者,不得进入学位答辩环节。

第七条 论文预答辩专家组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

第八条 通过预答辩、且认真回应了专家委员会修改意见的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答辩。未通过预答辩研究生,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延期、毕业、结业或肄业手续。

第九条 本规定适用于2019年7月1日后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含延期毕业研究生、毕业后申请学位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