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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100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中国金融业金融机构多样化正在深入推进,金融业发展处于技术转型时期,人才短缺现象突出。金融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的目标是面向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培养具备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富有创新精神,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为我国金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

2.掌握金融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备较宽广的相关学科知识,熟悉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具有前瞻性和国际化视野,具备从事金融及相关职业所要求的知识、思维和技能,能够应用金融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

3.较好地掌握计算机及信息工具运用技能,具备较强的统筹决策、组织管理和业务实施能力,能够组织金融相关工作的运行、协调与管理,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任职要求。

4.比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5.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1.金融理论与政策

2.期货与金融衍生品

3.农村金融与小额信贷

4.项目分析与评估

三、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一)培养方式

1.教学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采用课堂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课堂教学的内容包括理论讲授、案例分析、课堂讨论、专题讲座及结合实际问题的课程论文撰写。教学中还通过聘请实务部门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政府官员和监管部门的人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注重引导学生思考实际问题,培养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在各类金融企事业单位建立校外教学实习实践基地,强化实践教学。满足学生教学实践活动的需要,实践形式以顶岗或实习两种方式进行。在导师的指导下,学生以理论联系实际为目的,进行课堂模拟、市场调查、金融企业实习和校外教学实践,并考核成绩。

3.考核方式要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平时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1年。

四、课程学习与必修环节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9学分。

(一)先修课(适用于本科非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

1.会计学原理

2.经济学原理

(二)公共基础课 :5学分

包括外国语、政治理论

(三)专业必修课 :12学分

(四)选修课 : 16学分

其中限选课程4学分(必选),任选课程12学分。

(五)专业实习:4学分

专业实习包括课堂模拟实务教学、校外实践基地及金融企业实习以及学位论文。实践基地及金融企业实习为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在金融机构或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金融工作岗位实习不少于3个月,应届本科生实习实践实践不少于6个月。

(六)必修环节:2学分

包括培养计划、开题报告2学分、中期考核等。

五、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

1.学位论文实行校内外双导师负责制。聘请金融企业与行业组织或监管部门中具有实践经验和高级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学位论文。

2.论文选题要求。学位论文选题须与研究生本人的专业领域有关。选题要求金融实践紧密结合,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论文开题于第二学期期间在4月底前完成。

3.论文内容和形式。论文内容应着眼于实际问题,例如可以是金融实务研究、金融项目(产品)设计与评估、政策研究等,论文形式提倡案例分析、调研报告、金融产品设计等。

4.论文评审与答辩

论文评审应重点考查论文的基本论点、论文结论和建议的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考查作者综合运用金融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新思路和新见解;审查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的各项环节后,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由2-3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1人是来自金融实践、金融监管、金融管理部门的专家。答辩委员会由3~5位专家组成,答辩成员中至少1名来自金融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导师可以参加答辩会议,但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六、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既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培养方案

全日制金融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方案
学院
经济管理
领域名称
金融硕士
领域代码
025100
基本学习年限
2年
培养方式
全日制
学分
总学分不少于39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少于33学分;实践环节4学分
领域培养目标
中国金融业金融机构多样化正在深入推进,金融业发展处于技术转型时期,人才短缺现象突出。金融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的目标是面向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培养具备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富有创新精神,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领域培养方向
01金融理论与政策;02期货与金融衍生品;03农村金融与小额信贷;04项目分析与评估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中文名称
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
学位课
S001201 
外国语(硕一外)
3
春、秋 
 
学位课
S0012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秋 
 
专业必修课
S110104
金融理论与政策
2
 
专业必修课
S110118
 投资学
2
 
专业必修课
S460201
财务报表分析
3
 
专业必修课
S460202
金融机构与市场
3
 
专业必修课
S460203
金融衍生工具
2
 
限选课
S460204 
专业Seminar
2
 
限选课
S460205
金融保险政策与法规
2
 
选修课
S110109
资金市场分析
2
 
选修课
S110119
公司金融理论
2
 
选修课
S110101
中级宏观经济学
2
 
选修课
S110102
中级微观经济学
2
 
选修课
S110107
财政理论与政策
2
 
选修课
S110113
保险理论与政策
1.5
 
选修课
S460206 
私募股权投资
1.5
 
选修课
S460207
企业并购与重组案例
1.5
 
选修课
S460208
金融企业实务
1.5
 
选修课
S110120
国际金融
2
 
选修课
S110105
项目投资评估
1.5
 
选修课
S110106
农村金融专题
2
 
选修课
S110108
公共经济学理论专题
2
 
选修课
S460209
个人理财与财富管理
2
 
选修课
S460210
期货市场分析
2
 
选修课
S460211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1.5
 
培养环节及要求
培养环节
培养环节要求
培养环节安排时间
学分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同学校要求
课程学习计划:入学1个月内;论文工作计划:第二学期
 
2.开题报告
同学校要求
第二学期初
2
3.校外实践研究
详见培养方案
第二学期到第三学期末之前
4
4.中期考核
同学校要求
第三学期初
 
5.学位论文要求
详见培养方案
 
 
6、补修课程(本科非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
 
会计学原理、经济学原理